杭州债务起诉律师
-石寅
0571-85071615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动态
坏账呆账
债务纠纷
债务文书
联系方式
债务动态
坏账呆账
债务纠纷
债务文书
债务案例
债务风险
清偿举证
债务诉讼
债务追讨
债务知识
债权权利
债权知识
借贷纠纷
债务法规
1502446052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区别
添加时间:2019年1月30日
来源:
杭州债务起诉律师
http://www.kmhtlszw.com/
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区别
1、应付账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收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预付账款属于资产类科目。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或有关协议规定而预选支付给供货单位或劳务提供者的定金或货款。预付账款属于企业的债权范围,是企业的货币资金暂时被其他单位占用的部分,属于货币性资产。
文章来源:
杭州债务起诉律师
律师:
石寅
[浙江]
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024460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kmhtlszw.com/art/view.asp?id=937504815359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杭州债务起诉律师
- 石寅
全国服务热线
1502446052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