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近日,全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复评小组对鄞州银行入围全国“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的“设备通”产品进行了复评。
目前,鄞州银行已成功向租赁公司推荐了120余户小企业(其中89笔已办理设备通业务),累计发放贷款34455万元,未产生一笔不良。这些资金的投放,有效解决了小企业固定资产购置难题,促使了一批小企业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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