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推动建立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全省污染治理水平。
《意见》明确,到2020年,推行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涌现一批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具有强劲市场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扶持、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把第三方治理作为环境公用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整体外包、重点企业减排治污的优选方式,逐步向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固废危废处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等各个领域全覆盖,不断拓宽第三方治理市场规模。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增加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大环保投入,推动环境公用设施运营管理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模式转变,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要保障第三方的合理收益、增强排污企业实施第三方治理的内生动力,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扩大技术、成本、管理等比较优势,构建成熟商业模式,积极开拓治污市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