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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什么是呆账?呆账和坏账的区别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9年5月20日 来源: 杭州债务起诉律师   http://www.kmhtlszw.com/

  “呆账”一词在许多人看来是个陌生的词汇,那么究竟什么是呆账呢?有呆账的身影当然也会有坏账的存在了,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石寅律师,昆明合同债务纠纷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债权债务领域的业务钻研与案件办理,业务过关,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获得了行业内外的一致好评。

  

什么是呆账?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时限,经催讨尚不能要回,长久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另一方不还而收不回去的财物。rn通常信用卡上出现较多,影响信用记录,2年内基本贷不出款,第三年借贷视近2年还钱情况而定,央行信用记录7年更新一次。

呆账和坏账的区别是什么?

  呆账: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的无法收回的往来账,并且不能确定将来是否能收回的往来账,应该确定为呆账。它作为一项资产反映在各年的资产负债表上,而且也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企业发生坏账,造成坏账损失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坏账损失通常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其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是企业经营而发生的管理费用,而坏账损失的确认可以在坏账发生的当期列为该会计期间的费用;也可以在赊销业务发生时依照一定的方法先行估计坏账,列为赊销业务发生当期的费用,这就是在会计期末结账时,按照有关规定,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和应收账款的净变现价值,把坏账损失列为这一期的费用。因此,根据坏账损失的确认时间,会计处理上有直接销记法和备抵坏账法两种。

  石寅律师 云南昆明知名律师,承办债权债务案例近千件, 熟知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能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可使案件的解决结果符合法律公正的原则,又能让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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