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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债券簿记系统等三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年1月30日 来源: 杭州债务起诉律师   http://www.kmhtlszw.com/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发[1999]292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债券市场发展需要,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完成了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交易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以下统称新系统)的升级开发一期工作,现定于1999年8月30日投入试运行,届时现在运行的三个相应系统将停止使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承销商等已经安装新系统的用户,自8月30日起全部通过新系统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债券发行投标和债券结算业务。其他用户在安装新系统前使用应急方案办理债券结算业务。
  二、中央结算公司要将新系统试运行的具体操作方案通知各系统用户,认真做好系统数据移植、新系统安装、用户培训和未安装新系统用户的债券结算工作,加快实现实时备份,确保新旧系统安全转换,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三、各系统用户要与中央结算公司核对债券托管和结算数据,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的具体操作方案,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准备工作。
  四、目前,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大幅增加,中央结算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保证托管债券的安全,定期将有关债券托管和结算情况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文件转发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中央债券簿记系统等三系统用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199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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